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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守诚信”成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凯发k8国际真人

发表时间:2015-10-16  来源: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守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思想,努力营造“守诚信”的浓郁文化氛围,让“守诚信”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追求,必将对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守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诚信就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恪守信用,遵守承诺。诚信是个体超越自身私利的重要德行,荀子说,那些“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的人,是地地道道的小人。“诚”就是要按照事物的本源去认识事物,依据事情本真与人交往,是一种真实不虚假,诚实不欺骗的优良品格,是一个人养心修德的根本。“信”即“人言”,是以“诚”为本的交往方式,是语言真实基础上确立的说话算话、信守承诺的行为方式。说真话是“信”的语言规范,守承诺是“信”的行为要求。

  守诚信是人际交往的行为规范。诚信是个体超越自身私利的重要德行,荀子说,那些“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的人,是地地道道的小人。诚信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德行力量,《墨子·七患》中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守诚信是具有德行的君子所为,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与人交往的诚信、做事的尽心和学问的践行是每天必须思考的事情。守诚信体现了超越个体一己私欲、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彰显着人性向善的道德力量。

  守诚信是社会有效运行的道德基础。《吕氏春秋·贵信》中描述了一个社会的诚信缺失的严重后果,“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孔子把“足食”“足兵”和“民信”作为治国的三大法宝,三者之中“民信”最为重要。守诚信“取信于民”是为政之根本,倡导诚信是实施社会治理的重要方法。

  “守诚信”是实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在政治领域,要建设“信用政府”,打造“讲诚信”的干部队伍,这是实现中国梦的政治保证。诚信是政府的公正公信之源,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真心诚意为民服务,切实转变政府的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通过高质量和高效率的为民服务来取信于民,努力建设信用政府。

  在经济领域,诚信是企业“兴旺发展之道”、“最好的竞争力”,企业既要重视商品的生产质量,更要重视诚信的商业交往,商业信誉是企业的“金名片”。只有把诚信作为商业的运行法则,才能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社会领域,要把诚信作为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使诚信成为社会的共同价值遵循,这是体现了中国梦实现主体的道德要求。习近平曾多次引用“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经典语录来强调诚信对于修身的重要意义。社会诚信是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婚姻生活领域中的信任关系,体现了社会生活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要遵循社会公共规范,公共交往中不欺人;在职业活动中,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职业交往中要诚信;在家庭生活中,要践行家庭美德,成员之间以诚相待,诚实守信。

  在外交领域,要诚心对待其他国家,国际间要互敬互信,保证实现中国梦的良好国际环境。习近平在吸收传统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思想精髓,成功破解了西方社会提出的“修昔底德陷阱”。他认为“宽广的太平洋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下两个大国”,整个世界已经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外交理念,主张大国间要公道正义、平等互信,邻国间要诚心交往、与邻为善。

  “守诚信”是对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的观念,使现代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自觉的行为规范。”让“守诚信”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

  “守诚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人们在交往活动中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和价值评判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大力弘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诚信观,并旗帜鲜明地批判各种错误的诚信观念。培育和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诚信观,就是要让“诚实守信”成为衡量社会行为的主要标准,成为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追求。

  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制度体系。诚信制度是对社会成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规约的规程、准则和规范,是诚信道德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这为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一方面,要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诚信实体规范体系中,引领政务诚信制度、商务诚信制度、社会诚信制度和司法公信制度建设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要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社会诚信程序规范体系中,引领社会诚信制度体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如诚信评价制度、诚信信息采集记载制度、失信行为惩戒制度、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法治精神,必将促进社会成员自觉遵循诚信制度、维护诚信制度权威,弥补诚信制度在调整社会成员交往关系中的缺陷和不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诚信修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个人诚信修养的价值准则和理论基石,个人的诚信修养活动,也就是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过程。提升社会成员个体的诚信修养,就是要把“守诚信”的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内化为个人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身的行为方式。勤思善审,时时自审言行是否符合诚实守信精神,自觉提升“守诚信”的精神境界。明辨笃行,面对诚信和利益相悖的道德情境,能够明辨是否、坚守底线,信奉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守诚信”成为每一个人自觉的行为遵循,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责任编辑:石 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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